
近日,广东人大网公布《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校园管理、学生欺凌防控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等方面作出多项规定,引发关注。

《征求意见稿》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多维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其中,针对智能终端产品进校园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学校应当告知未成年学生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将手机、电话手表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校园。确有带入需求的,须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同时,学校应将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纳入教育教学,引导学生提升网络素养、增强网络安全意识。
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学校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公布举报、求助渠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行为全面排查,并按规定成立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其调查、认定和处置欺凌事件,应坚持客观、公正、保密原则,充分听取双方学生及其监护人陈述与申辩。对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须及时报告公安和教育部门。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学校心理健康管理作出规定,要求开设心理健康课程、配备教师、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并建立筛查和早期干预机制。
本次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公众可通过“粤当家”小程序或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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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