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经营秩序,深入整治网络食品虚假宣传突出问题,10月13日,珠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一起网络食品标签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广大网络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广告宣传行为。
公布案例显示,香洲区某食品有限公司网络销售宣传“无保水剂”牛筋丸,但该食品营养成分表标签标识未见标示保水剂含量,不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4.2条“食品标签上特别强调某种配料、成分无或不含时,应标示其在成品中的含量”的规定,当事人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香洲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进行处罚。
珠海市场监管部门在案例评析中指出,标签是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的第一窗口,食品标签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误导,食品标签上特别强调某种配料、成分无或不含时,应标示其在成品中的含量,生产者生产食品时要落实主体责任,对标签内容负责。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