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曝光一起医药代表伪造基因检测报告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以案为鉴,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被告人邓某系某公司珠海地区原医药代表。2019年8月至11月,邓某为增加公司甲磺酸奥希替尼片(下称“奥希替尼”)的销售额,获取提成,明知患者不符合国家医保报销条件,仍先后伪造三名患者的EGFR基因T790M突变阳性病理检测报告,并交由医疗机构作为诊疗开药依据。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患者依据伪造报告共开具奥希替尼17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22.496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诈骗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指出,肿瘤靶向药使用须严格符合适应症及基因检测条件。本案中,医药代表为追逐业绩伪造报告,不仅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更威胁患者用药安全和生命健康。广大医药从业人员应引以为戒,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