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发布槟榔消费提示:严禁食品化经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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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发布槟榔消费提示:严禁食品化经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针对部分商家将槟榔与普通食品混放陈列、违规标注“食用”“食品”等字样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珠海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发布消费提示,明确槟榔不属于食品,严禁食品化经营、与食品混放销售及向未成年人销售。

提示明确,辖区商超、便利店、线上电商平台等经营主体需严禁槟榔食品化经营,其包装、标签及宣传物料不得出现“食品”“食用”“滋补”“养生”“特色小吃”等表述;必须落实物理隔离、分区陈列,严禁与食品混放销售,电商平台不得将槟榔归入食品类目;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校园周边禁止销售,线下门店需张贴“槟榔为非食品,不向未成年人销售”警示标识,无法判断年龄时应查验身份证件;同时不得开展虚假宣传与诱导促销活动。

珠海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槟榔是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划定的Ⅰ类致癌物,具有成瘾性和致癌风险,不属于食品。家长需强化监护责任,引导孩子自觉远离槟榔;消费者若发现商家存在槟榔食品化销售、向未成年人出售槟榔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