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调整珠海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26年9月1日起,对全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上调。

官网截图
根据通知,珠海将执行广东省政府公布的二类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9元/小时。
通知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及法定福利待遇等项目后,不得低于上述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基础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珠海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通知强调将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珠海各区、各单位需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