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市民安全,珠海市香洲区持续加大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全区共行政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290宗,其中罚款5宗、警告285宗,一批“任性”养犬人被依法处理,相关典型案例曝光以警示广大养犬人士。
案例一:2月26日晚,一名女士骑电动自行车载女儿途经香洲区泰和广场背街内部路时,被商铺冲出的犬只追逐吠叫,受惊后车辆失控倒地受伤。经珠海市公安局前山派出所调查,涉事犬只均未佩戴犬牌、未拴犬绳,也未办理养犬登记。犬主系前山绿城花园一商铺业主,其主动道歉并垫付医疗费,最终被依法罚款500元,责令3个工作日内为犬只办理登记并加强管理。
案例二:2月19日,珠海市公安局南溪派出所民警在香洲区万科城市中心商业街巡查时,发现一名犬主遛狗未拴绳且犬只未办登记,依法对其罚款200元,责令3个工作日内为犬只补办登记手续。
案例三:4月7日,养犬登记香洲服务点接群众反映,星园市场附近有流浪犬出没,存在安全隐患。接报后,养犬办联合梅华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经耐心搜寻成功捕获该流浪犬,送至香洲区犬只留检中心妥善处理。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养犬人应依法为犬只办理登记,外出时用犬绳牵领、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