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完善医疗保障待遇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重点完善门诊特定病种、大病保险、生育津贴申领等规则,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待遇管理。
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新政将调整门诊特定病种多项细则。除门诊骨关节和骨骺损伤第一年病种外,全市其余门诊特定病种自核准当日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明确恶性肿瘤(非放化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享受有效期为核准通过之日起2年,同时废止原有肿瘤放疗并发症超长待遇延期条款。此外,门诊白内障复明手术纳入日间手术管理,不再纳入门诊特定病种管理。
大病保险保障政策迎来优化升级,新版文件调整合规医疗费用界定范围,删减部分受限费用条款,进一步拓宽报销核算口径。针对困难群体参保人员,细化分级报销标准:年度合规医疗费用自付6000元至20万元部分,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达85%;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参保人,高额医疗费用可享受最高90%的报销比例。
生育津贴申领规则将进一步收紧规范,明确参保人需在生育或计生手术前12个月在珠海连续缴费,方可足额申领津贴;未满足连续缴费条件的,将按实际缴费月数比例核算发放待遇。同时明确缴费认定标准,厘清断缴、延迟到账等特殊情况的核算要求,保障生育保险基金规范运行。
针对交通事故、第三方伤害等特殊就医场景,新政划定医保费用赔付比例,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梯度核算医疗报销额度,厘清多方责任下的医保支付边界。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后续大病保险、生育津贴待遇核算将分别以就诊出院时间、手术时间为判定依据,原有政策同步废止。
本次政策意见征集截止至4月22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在线提交(登录网址https://www.zhuhai.gov.cn/hdjlpt/yjzj/answer/49765?sessionid=)提交意见建议。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二、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bjydk@zhuhai.gov.cn,标题注明“完善医疗保障待遇和管理有关问题(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信函邮寄。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408室,邮编:519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完善医疗保障待遇和管理有关问题(征求意见稿)”字样。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