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珠海一男子乱扔烟头引发火灾,被行拘10日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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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珠海一男子乱扔烟头引发火灾,被行拘10日罚款200元

小小烟头,隐患巨大。近日,珠海一男子因随手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引发火灾,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以200元的罚款。这一案例再次为广大市民敲响了消防安全警钟。

2月24日19时30分许,正值春节后开工第一天,珠海某大厦的天台上突发火情。经调查,起火原因系一名电梯维修工在天台休息时,将尚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丢弃,引燃堆积的建筑垃圾及杂物。现场一度浓烟滚滚,消防部门接警后迅速出动6辆消防车赶赴扑救。所幸处置及时,火灾仅造成约3平方米的过火面积,未酿成更大事故及人员伤亡。

火灾现场

火灾现场

事发后,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烟头中心温度高达700-800摄氏度,远超许多易燃物的燃点。市民需将烟头彻底熄灭后,丢弃至指定容器;自觉清理楼道、天台等区域可燃物,杜绝乱堆乱放;同时需严守法律红线,过失引发火灾即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