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3月16日通报,珠海日前查处一起旅行社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案件,对涉事旅行社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以此警示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醒广大游客增强维权意识。
据悉,有游客举报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珠海一日游”时未签订旅游合同。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调查核实,珠海市顺X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香洲分公司在2026年1月10日组织30名游客参与该行程时,未与其中2名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该旅行社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该旅行社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提供旅游服务,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是法定义务,未签合同将面临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责令停业整顿。
相关部门提醒,旅游合同是游客维权的核心依据,未签订合同可能导致行程变更、服务缩水等纠纷发生时难以举证,游客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游客参团前务必要求旅行社签订正式旅游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旅游经营者需坚守守法诚信底线,规范经营行为。
此次案例公布,既是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也是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旨在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