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强化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平衡,珠海市斗门区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猎捕、杀害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线索,举报查实可获100元至500元不等奖励。
详情如下:
举报范围
珠海市斗门区范围内,非法猎捕、杀害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
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的,根据线索价值和案件性质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一)举报内容查证属实,奖励人民币100元。
(二)举报内容查证属实,立行政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奖励人民币200元。
(三)举报内容查证属实,由公安部门立刑事案件查处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四)同一线索涉及的奖励不重复计算;同一线索分别被多人举报的,按举报先后顺序奖励第一举报人;同一线索由两人或多人共同举报的,奖励金额由所有举报人平均分配;同一举报线索已由其他机关奖励的,或举报人为履行法定职责的公职人员的,不予奖励。(本通告所指“公职人员”为:所有依法或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负有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职责的人员)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756-5526378;上班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或随时拨打110、12345市民热线)
(二)书面举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斗门分局;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艺海小区4号;邮政编码:519100。
(三)现场举报: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艺海小区4号。
奖励领取
(一)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斗门分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
(二)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领奖手续。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及双方有效身份证件。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有关要求
(一)举报需实名制,举报人需提供详细、准确的线索信息,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违法情形,尽可能提供如照片、视频、录音等相关证据以及可能的涉案人员、车辆等信息。举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对故意捏造事实、恶意举报、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鼓励广大市民勇于揭发举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斗门分局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三)本通告解释权属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斗门分局,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