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3月5日,珠海市司法局发布《珠海市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工作的公告》,自3月15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工作。
根据公告,珠海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入企开展现场检查时,须主动出示电子执法证及其行政检查二维码。企业可扫码核验身份、查看检查通知、获取检查结果并在线评价。无正当理由不亮证亮码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遇网络、设备等特殊情况无法现场亮码的,执法人员可先出示实体证件,并在条件具备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线上登记手续。
此次“亮码入企”覆盖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照执行,不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主体。企业如发现执法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可向其单位或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反映。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