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期间,珠海警方严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多名市民因违规燃放被依法处罚。相关部门同步发布安全提示,呼吁市民自觉遵守燃放规定,共同守护节日安全。
2月20日,肖某某在香洲区港昌路白石桥路段、百合花园小区门口等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珠海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其依法处以罚款。当日20时许,民警巡逻时发现李某某、何某、袁某三人在香洲区沿河东路碧涛桥头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三人同样被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警方明确,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均属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阅读珠海各区政府发布的相关公告(珠海各区通告!事关燃放烟花爆竹),抵制违规行为,平安过节、共护节日烟火气。
珠海市安委办提醒,为汲取近期外省市烟花爆竹事故教训,请市民自觉购买合格产品,在指定区域文明燃放。严禁将烟花爆竹在小区、商铺、仓库、车辆等区域非法存放,遵守规定,平安过节。
据悉,珠海市香洲区、高新区各集中燃放点均设有合法零售点,建议市民在此购买合格产品,切勿购买“三无”、超标、假冒伪劣产品,也不要通过网络或无证摊贩购买。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