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珠海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有人在该区某餐厅食用“焖河豚鱼”后不久,出现身体不适,经医院检测诊断,2人的全血、尿液样品中均检出河豚毒素。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涉事餐厅开展调查核实。
经查,涉案商家所经营的河豚鱼来源不明,属于经营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且该行为直接造成消费者中毒的危害后果,已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有关规定,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河豚毒素是一种强效神经毒素,0.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常规烹饪方式难以破坏其毒性。根据相关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严禁加工制作鲜河豚鱼。
珠海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切勿购买、食用野生河豚及无合法资质的河豚鱼制品。若发现餐饮单位涉嫌违规制售河豚鱼,可立即拨打12345热线举报。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