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8日,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关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全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严禁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安全。
详情如下:
关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由多个工业片区(包括化工园区)组成,区内工贸、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为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经开区全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范围
经开区全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涵盖以下区域:高栏港综合保税区、南迳湾油气化学品仓储区、石油化工区、精细化工区、南水码头作业区、装备制造南区、装备制造北区、榕树湾南虎片区和广珠铁路珠海西站物流园区。
二、严禁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经开区未规划设置烟花爆竹经营点,区内厂房、仓库均不具备烟花爆竹储存资质和安全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区内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三、其他事项
(一)在经开区周边燃放烟花爆竹,须遵守金湾区相关燃放管理规定,并应远离经开区企业区域,避免对企业生产安全造成影响。
(二)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急管理、公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3318979307(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110(违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