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管行政处罚免罚清单发布 11类轻微违法可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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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管行政处罚免罚清单发布 11类轻微违法可豁免

1月8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免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发布,明确11类城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可免于行政处罚。此举旨在推行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新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切实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

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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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清单》将于2026年2月12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与此同时,2024年11月22日印发的《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将同步停止执行。

《清单》所涵盖的免罚情形均针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能及时改正的行为,涉及公共场所经营、城市绿化保护、餐厨垃圾处理、养犬管理、户外广告设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等多个民生相关领域。具体包括在非主要交通道路流动经营、经营者轻微超出经营场地摆卖、个人未造成拥堵的占道摆摊、轻微损害植物、践踏公共绿地、个人餐厨垃圾处置不规范、养犬人未即时清理粪便等11类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违法行为需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方可免罚。例如,擅自超出经营场地摆卖需满足超出面积小于3平方米,轻微损害植物需满足损失小于80元、数量1棵(株)且面积小于0.1平方米等具体标准。

对于免罚行为,执法部门将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履行告知承诺程序、限期改正、加强教育、劝导示范、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加强行政检查等配套监管措施,引导当事人规范行为。

登录网址(https://www.zhuhai.gov.cn/zw/fggw/gfxwj/bmgfxwj/content/post_3869317.html)可查看《清单》详情。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