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运营安全与各方合法权益,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新规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行全面修订,有效期5年,旨在构建更加规范、安全、绿色的城市出行服务体系。
根据新规,在珠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须为注册在本市的7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550毫米,且行驶证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为行驶里程达60万千米或使用年限达8年。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需取得相应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相关犯罪记录和严重交通违法记录。同时,网约车平台公司须承担承运人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责任事故依法履行先行赔付义务。
新规进一步压实网约车平台公司责任,要求其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与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保证线上线下信息一致,并将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平台需公布计价规则、实行明码标价,且计价调整需提前7日公示。投诉需在24小时内响应,5日内处理完毕。
车辆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且相关数据需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以实现实时共享与安全动态监控。
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融合发展,新规明确巡游出租汽车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时,可按照网约车的计程计价方式和运价标准运营,但需符合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的相关要求。此外,规定明确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可参照适用。
新规完善了网约车平台的市场退出机制。平台暂停或终止经营需提前30日报告并公告。若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不投入运营,或运营后连续180日以上停运,将被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许可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此次新规的制定经过了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旨在通过“平台-车辆-驾驶员”全链条监管,系统引导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品质化的出行需求。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