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停车泊位减半收费 珠海残疾人停车优惠新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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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停车泊位减半收费 珠海残疾人停车优惠新规出台

近日,《珠海市肢体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使用停车位管理和收费优惠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旨在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便利肢体残疾人交通出行,营造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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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明确,珠海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需按规定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优先选择通行方便、距离出入口最近的位置,具备条件的宜设出入口旁。优惠对象为持有效残疾证明的肢体残疾人,含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在停车收费优惠方面,《办法》推出多项举措,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肢体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每日累计2小时内免费,超出部分按标准收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减半收费;鼓励住宅区室内及露天停车场减免保管费;当本办法与停车场优惠幅度不一致时,按较高优惠执行。

申请享受优惠需满足三项条件,持有有效肢体残疾证明,具备对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申请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符合条件者可通过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一楼服务窗口或粤省事平台申请《珠海市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停车优惠标识》,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办理,标识有效期3年,届满可重新申请。外国人申请需提供在珠海居住满半年的佐证材料。

此外,《办法》也明确了监督管理措施。残疾人驾驶员一年内累计有两次欠费记录的,将暂停享受优惠。任何冒领、伪造、转借优惠标识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