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珠海5家单位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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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珠海5家单位存在安全隐患

近期,珠海市消防救援局在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专项行动基础上,集中对5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曝光,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高栏港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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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栏港大厦

场所地址:金湾区南水镇榕湾路16号。

隐患详情:大厦外左侧消防车通道被轿车占用。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南水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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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南水医院

场所地址: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路13号。

隐患详情:医院外左侧消防车通道被轿车占用。

珠海市一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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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一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金湾区南水镇金龙路2号第首花园6栋综合楼第二层201房。

隐患详情:网吧二楼疏散楼梯被杂物占用。

金湾区南水镇下金龙村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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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南水镇下金龙村自建房

场所地址:金湾区南水镇下金龙村39号。

隐患详情:房内二楼楼梯拐角处被杂物占用。

欣豪足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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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豪足浴中心

场所地址:金湾区南水镇金龙路2号1栋201房。

隐患详情:足浴二楼安全出口被杂物遮挡。

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