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居住类场所消防安全防线,珠海市消防救援局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同步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整治等专项治理行动,重点针对人员密集、隐患突出的小型经营性场所、自建房开展服务指导与隐患排查。
9月10日,珠海消防对6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场所进行公开曝光,以“亮问题”推动“真整改”,切实守护群众居住与经营安全。
锦澳雅苑小区
锦澳雅苑小区(场所地址:斗门区井岸镇龙霞路222号。)
隐患详情
隐患详情:锦澳雅苑小区一住户存在私拉电线供电动摩托车充电。
整改措施:消防监督员向该业主宣贯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其立即整改(已当场整改完毕)。
保利百合公馆小区
保利百合公馆小区(场所地址:斗门区白蕉镇同迎路。)
隐患详情
隐患详情:该小区1栋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
整改措施:责令立即改正。
斗门南门中央广场
斗门南门中央广场(场所地址:斗门区斗门镇和风北街7号。)
隐患详情
隐患详情:
1、该广场疏散走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2、违规在室内进行电动自行车充电。
整改措施:责令立即改正。
斗门镇风秀甜品屋
斗门镇风秀甜品屋(场所地址:斗门区斗门镇大马路21、23号。)
隐患详情
隐患详情:该场所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整改措施:责令立即改正。
南盛雅苑小区
南盛雅苑小区(场所地址:斗门区乾湾路42号。)
隐患详情
隐患详情:该小区疏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整改措施:责令立即改正。
五洲家园小区
五洲家园小区(场所地址:斗门区湖心路1088号。)
隐患详情
隐患详情:该小区公共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整改措施:责令立即改正。
针对上述问题,消防部门已责令相关负责人改正,并将开展“回头看”复查。
市民若发现身边存在火灾隐患,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
法律科普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违法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生产、休闲娱乐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