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设逃生窗 珠海红旗两名房东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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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逃生窗 珠海红旗两名房东被责令整改

近期,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联合多部门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辖区内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小林村2栋出租屋未按规定开设逃生窗,已依据相关条例对涉事房东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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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由红旗消防救援分局、小林派出所、红旗镇应急办组成联合检查组,聚焦出租屋逃生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配备等关键环节,旨在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组指出,逃生窗是火灾发生时的“生命通道”,其设置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居住人员的逃生机会。

《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用于居住的出租屋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出租人需确保出租场所及配套设施符合消防标准;若违反该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个人房东将面临500元至5000元罚款,单位出租人最高可被处罚2万元。此外,条例鼓励出租屋配置灭火器、自救呼吸器、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消防部门强调,条例的规定绝非空文。现实中,因忽视逃生窗而酿成的悲剧时有发生——2023年2月25日,金湾区某自建房曾发生火灾,火势一度封住常规逃生通道。所幸该建筑防盗网预留了逃生窗口并配备逃生器材,被困父子在消防人员指引下通过逃生窗成功获救,未造成人员伤亡。这一案例印证了逃生设施在紧急情况下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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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5日,被困父子在消防人员指引下通过逃生窗成功获救。

消防部门提醒,火灾事故的代价往往远超罚款,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生命损失。下一步,红旗镇将持续推进出租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逾期未整改的隐患依法严肃处理,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