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优化整合后的超声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确定政府最高指导价。《通知》自7月3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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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超声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严格对接落实国家及广东省立项指南要求。
根据要求,将原实施的“普通针刺”等60项规范整合为10项中医针法类价格项目;“骨折手法整复术”等105项规范整合为9项中医骨伤类价格项目;“小针刀治疗”等9项规范整合为6项中医特殊疗法类价格项目;“A型超声检查”等84项规范整合为13项超声检查类项目,并将超声图文报告服务纳入超声检查类价格构成,超声图文报告不再单独收费。
同时,中医针法类部分项目计价单位由每“穴位”统一为每“次”;儿童加收项目实现全省统一,明确儿童指六周岁及以下,既往珠海设立的儿童加收项随项目规范统一同步废止。
耗材收费政策也将平稳过渡。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外,立项指南落地前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耗材,被整理为可收费清单,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清单外其他一次性耗材不得收费。
《通知》还确定珠海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最高指导价,儿童加收项目的加收比例按珠海现行政策执行。
对于医疗机构,要求其严格按价格政策和临床诊疗规范提供服务。公立医疗机构需在不高于政府最高指导价范围内,结合成本、患者承受能力等制定具体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且不得收取未列明费用。同时,要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落实价格公示、费用清单等规定。
进入珠海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zhuhai.gov.cn/zw/fggw/qtwj/qtbmzcwj/content/post_3817211.html)查看《通知》详情,了解《珠海市超声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表》。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