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转入珠海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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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转入珠海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近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职工因工作变动来到珠海,需将外市缴存公积金转入本地的问题,发布详细办理指南,明确异地转入的受理范围、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限等关键信息,为有需求的职工提供清晰指引。

详情如下:

一、异地转入受理范围

(一)在珠海设立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满6个月以上,单位或职工应当申请将原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市个人账户。

(二)转出地个人账户没有注销且余额不为零。

二、线上办理程序

(一)职工个人

1.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报流程: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uhai.gov.cn)→点击“公积金网上服务”→选择“个人登录”→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异地转移业务”栏目申报。

查询进度: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公积金网上服务”→选择 “个人登录”→点击“异地转移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审核结果等信息,可选中业务后点击 “查看业务详情”查看申报信息;点击“查看联系函详情”查看联系函状态和转出地中心返回的信息。

2.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申报流程:

关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点击“个人服务”→选择“查询办理”→点击“我要将外地公积金转入珠海”→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并申报。

查询进度:打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个人服务”→选择“办理”→点击“异地转移业务”,可查看业务详情及联系函状态。

3.手机申报流程:

微信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服务——业务办理——转移接续。

(二)单位

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uhai.gov.cn)→点击 “公积金网上服务”→选择 “单位登录”→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在“职工异地转入”栏目申报(具体操作路径以单位网厅实际功能为准)。

查询进度:登录单位网厅→点击“单位业务办理查询”→在“异地转移业务” 中查看业务状态,可选中业务后点击“查看详情”查看申报信息。

注意事项

办理转移前需确认转出地账户已封存,并查询到转出地账户信息(包括账户状态、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线上办理时,部分材料(如身份证、申请表)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无需额外上传。若线上办理遇到问题,可携带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或各管理部现场办理。

三、线下办理材料

(一)职工本人办理

1.身份证(网上申报免提供);

2.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免提供)。

(二)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2.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免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网上申报免提供)。

四、办理时限

(一)承诺办理时限:最快约11个工作日,具体时长与转出地中心处理时间有关。

(二)一般情况下,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转入地中心于 3 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发出联系函→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信息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并将资金划出,通过平台反馈转出信息→转入地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反馈的转出信息,且专户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拆分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珠海公积金服务热线(0756-12345)咨询。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

来源: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