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对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进行调整,明确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新政策执行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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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缴存基数依据职工本人2024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上限为 34925元,即珠海202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则为2080元,与珠海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一致。
相应地,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4191元,合计达8382元;下限均为104元,合计208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可在上述区间内依规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标准参照此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据悉,此次调整是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及珠海统计部门数据作出,旨在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