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珠海22项房地产业务行政职权下放至香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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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珠海22项房地产业务行政职权下放至香洲区

6月18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将商品房预售许可等22项房地产业务相关行政职权下放至香洲区实施的公告》,经珠海市政府同意,7月1日起,“商品房预售许可”等22项房地产业务相关行政职权,将由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放至香洲区实施。

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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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下放的22项行政职权涵盖多类业务,其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等行政检查事项;商品房预售款使用核准等其他职权。

此外,还包括对19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事项。如,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未按规定条件预售(如无土地使用权证、工程建设资金未达标等)、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商品房预售人违法使用、直接收存预售款,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预售款,预售款未专款专用挪作他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点击查看《关于将商品房预售许可等22项房地产业务相关行政职权下放至香洲区实施的公告》详情。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