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公租房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收入准入保障标准的通知》印发,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公租房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的收入准入标准。新标准规定,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3503元,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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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整基于珠海市统计局发布的《2024年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24年珠海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70052元,按照《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要求,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其家庭人均收入应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经测算,新标准折算为人均月收入3503元,较原标准更贴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实际情况。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