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万山出台新政 打造全国首个“海岛低空经济综合应用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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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万山出台新政 打造全国首个“海岛低空经济综合应用示范区”

为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培育海洋经济新动能,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近日印发《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以“海洋低空应用创新”为核心,重点发展陆岛货运、海岛文旅等五大应用场景,打造全国首个“海岛低空经济综合应用示范区”。

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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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明确,万山区将依托海岛地理优势,聚焦海洋场景,重点发展陆岛货运、海岛文旅、锚地经济、海岛通勤、公共服务五大低空应用场景,构建全域无人机低空运输网络。同步培育低空经济产业业态,完善低空经济产业配套环境,形成海岛低空经济应用样板。

在开发多元化海岛低空应用场景方面,《措施》给出诸多利好。支持打造低空陆岛-岛际货运应用场景,对开通航线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并按无人机类型提供30-90元/架次运营补贴;培育低空文旅示范应用场景,鼓励无人机编队表演、空中观光项目,每场表演补贴2000元,低空观光项目一次性奖励5万元,并发放文旅消费券推动市场培育;拓展低空锚地经济示范应用场景,支持无人机向锚地船舶配送物资,参照货运航线给予奖励,并探索跨境低空物流试点;打造低空海岛通勤应用场景,推动岛际、珠海市区-海岛、港澳-海岛eVTOL载人航线,新开航线奖励10-15万元,乘客可享票价八折优惠。

在产业生态培育与配套环境完善上,《措施》同样发力。支持重大项目落户,鼓励制定海岛型技术标准,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开展低空验证试飞,企业试飞服务费用最高可获100万元补贴。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企业投资建设相关设施可按固定资产投入获最高60%补贴,新引进企业租赁办公用房享50%租金补贴,重点项目还将获得用地保障。

此外,《措施》明确,奖补资金实行“就高不重复”原则,单家企业年度扶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点击查看《措施》详情。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