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官网公布深井村西侧排洪渠及排涝泵站工程“1·13”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42.6万元。
事故发生现场图
据报告,发生事故的项目名称为“深井村排洪渠及排涝泵站工程”,位于合作区深井村。今年1月13日7时起,广东聚鑫建筑劳务公司作业人员陈某文、潘某先按施工安排,对检查井内封堵墙进行人工拆除。当天上午,两人交替使用电锤拆除墙体。至当日14时许,墙体根部右侧被贯穿后失稳倒塌,陈某文被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潘某先受皮外伤。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询问、检测鉴定及组织专家分析论证,认定本次事故直接原因为陈某文违规使用墙体底部掏掘方法作业,导致墙体失稳并在自重作用下倾倒,造成人员伤亡;间接原因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现场管理缺失,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劳务分包单位广东聚鑫劳务公司未落实作业审批、未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制度不健全。并核定本起事故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42.6万元。
事故调查组建议,对中国电建集团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聚鑫劳务公司两家单位行政立案调查,依据《安全生产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事项目经理徐某、安全总监谢某平等4名责任人员立案调查,追究相应责任。
凤凰网广东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