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妥善解决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困难问题,传递政府关怀,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珠海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符合相关条件的到龄离岗基层老兽医,将依规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最高可获每人每月900元的补助。

官网截图
《方案》内容由八部分组成,从补助对象、标准、认定及发放等多方面作出细致规定。
《方案》明确,补助对象需同时满足多项条件:须为广东户籍,在1949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受乡镇、村等委派在基层承担兽医公益服务工作,且离岗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录用;同时,需通过市农业农村、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复核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已享受其他同类补助、有刑事犯罪记录等四类人员不在补助范围内。
补助标准依据工作年限分层设定:工作超30年者,每月补助900元;20-29年为800 元;10-19年为700元;4-9年为500元;1-3年则补助300元。工作年限以1949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任职累计时长计算,且核定后不再调整。
计发年龄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从2025年1月开始计发补助。未达年龄者,待达标后次月起发放。
根据《方案》,离岗老兽医身份认定需经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级审核、市级复核四道严谨程序,通过走访调查、材料核验、多轮公示等环节确保认定准确。
此外,《方案》明确,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30%、区级财政承担70%。同时,方案还提出补助资金的财政预算、下达、发放方式、资金管理等要求。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