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 六部门新规7月15日起施行
广东
广东 > 城市 > 珠海 > 正文

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 六部门新规7月15日起施行

近日,由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公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通过规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建设与应用,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支撑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管理办法》自今年7月15日起施行。

官网截图

官网截图

《管理办法》共16条,主要明确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及网号、网证的概念、申领方式;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效力、应用场景;规定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对未成年人申领、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作出特殊规定等内容。

《管理办法》所称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以下简称“公共服务”),是指国家根据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依托国家统一建设的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为自然人提供申领网号、网证以及进行身份核验等服务。

《管理办法》明确网号、网证的自愿使用原则,鼓励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互联网平台按照用户自愿原则推广应用网号、网证,但同时保留、提供现有的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进行登记、核验身份。鼓励互联网平台接入公共服务,但应当保障未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与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享有同等服务。

《管理办法》提出,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以自愿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申领。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下申领。

《管理办法》严格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充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

据公安部官方公众号,目前,公共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广大用户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申领并使用网号、网证,以便在互联网服务及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中非明文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减少相关服务管理环节对个人信息的采集、留存。

点击查看《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详情。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

来源:公安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