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香洲一酒店被曝光:存在值班脱岗、消防设施缺失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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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香洲一酒店被曝光:存在值班脱岗、消防设施缺失等隐患

5月16日,珠海消防对香洲区安悦酒店存在多处消防安全隐患予以曝光。该酒店值班人员脱岗、消防设施缺失等问题突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近日,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安悦酒店开展检查。该酒店所在主体建筑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在消防控制室,检查人员发现,虽值班操作人员持有相关资格证书,但存在脱岗情况。

酒店首层南侧自助餐厅也查出隐患:厨房作为明火加工区域,本应配备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门,却安装普通钢制门,难以在火灾发生时有效阻隔火势蔓延;室内消火栓内部缺少水带,还被遮挡,且酒店未对其进行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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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层南侧自助餐厅厨房门采用普通钢制门进行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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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层南侧自助餐厅室内消火栓内部缺少水带,存在遮挡情况,且未对其进行定期检查。

针对上述隐患,消防检查人员当场责令酒店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并要求其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珠海消防提醒广大市民,若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可通过 “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

法律科普

1.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第4.1.3条 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除居住建筑中的套内自用厨房可不分隔外,建筑内的厨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

3.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五)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消防安全提示

1、入住酒店时,请先留意客房内的消防疏散示意图,了解楼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位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找到逃生路径。

2、使用房间内的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不要私自更换或改装电器线路,避免在同一个插座上同时使用多个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水壶、吹风机等,防止过载引发火灾。

3、请勿在非吸烟区吸烟,吸烟后要确保烟头完全熄灭,不要将烟头扔在垃圾桶、废纸篓等易燃物品附近,建议使用房间内的烟灰缸,并将烟灰缸放置在不易触碰的安全位置。

4、如遇火灾,请保持冷静,立即拨打酒店内部报警电话或 119 火警电话,准确告知火灾发生的位置、火势大小及燃烧物质等信息。同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弯腰沿疏散通道有序撤离,切勿乘坐电梯。

5、请不要在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这是火灾发生时逃生的生命通道。

6、入住期间,如发现房间内的消防设施损坏或存在其他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联系酒店前台或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共同维护酒店的消防安全环境。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