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同步启用电子签章业务功能,旨在提升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网上签约流程,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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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政策调整依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推行存量房交易实施不动产预告登记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深入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推进。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珠海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正式启用,将为规范商品房交易市场、明确买卖双方权责提供更有力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珠海市商品房网上申办系统合同签订备案同步启用电子签章(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业务功能。原则上,具备电子签章条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经电子签章后,方可在线打印合同文本。
点击查看珠海《关于启用电子签章及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通知》详情。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