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新区一企业存在应急照明灯故障、常闭式防火门破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等多处消防安全隐患。4月17日,珠海消防对此予以曝光。
近日,珠海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位于唐家湾镇金峰北路208号的珠海中南汽车捷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该场所为汽车销售服务4S店,所在建筑共4层,建筑内设置有车间、展厅、办公区等,实行自主管理。
据介绍,该单位目前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检查由一名保安队长负责,暂未聘请第三方消防机构对场所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保,未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上行为不符合《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内有关规定。
监督员首先对场所的安全疏散开展检查,发现场所第一层东侧疏散出口缺少安全出口标识,疏散楼梯间、楼内走道若干处应急照明灯故障未及时维修,暴露出该单位工作人员消防知识淡薄,对存在的火灾风险熟视无睹。且第二、三层车间西南侧安全出口处2樘常闭式防火门有不同程度破损,发生火灾时无法有效隔绝火苗、烟气。
第一层东侧疏散出口缺少安全出口标识
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内若干处应急照明灯故障
第二、三层车间西南侧安全出口处2樘常闭式防火门破损
监督员在对楼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测试时,发现多处感烟探测器工作灯不亮,按下手动报警按钮后,声光报警器未动作,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的情况,违反了《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内“企业应当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签字记录,确保完好有效”有关规定,威胁到整个楼宇内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暴露了场所负责人安全意识不足、且疏于管理的漏洞。
场所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多处感烟探测器未保持完好有效
针对以上发现的隐患,珠海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单位负责人尽快落实整改,落实管理职责,加强相关防火规范学习,做好员工培训工作,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珠海消防提醒,若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可使用“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
消防安全提示
1、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3、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员工掌握灭火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4、不具备自主维护保养检测能力的企业应当聘请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