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长幼随学”服务 珠海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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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长幼随学”服务 珠海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日前,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其中,《通知》提出,鼓励和支持各区对同一父母的子女或同一监护人的监护对象提供“长幼随学”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同校就读。

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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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务教育招生方面,珠海市强调“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房户一致优先”三大原则。据《通知》,珠海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为202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5月8日至22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需通过辖区中小学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珠海各区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核定招生计划,并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学区划分将综合多方面因素,采取单校划片为主,探索多校划片,确保教育资源均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招生,报名超计划时将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和顺位补录,全程接受监督。

在特殊群体入学保障方面,《通知》提出,珠海将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一依据”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多种就读方式;关注困难群体,落实资助政策;港澳台学生享受相关入学政策;对优抚优待对象子女给予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提出鼓励“长幼随学”服务,支持各区对同一父母的子女或同一监护人的监护对象提供“长幼随学”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同校就读。

此外,《通知》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于4月30日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民办学校也需公开相关重要信息。

在普通高中考试招生方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将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评价和发放证书的依据。各区将指导初中学校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指标生政策有明确学籍要求,将严格审核、分配及录取工作。

根据《通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将加强监管,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10%以内。各校需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在中考后按规定组织招生并公开结果。

招生管理方面,各单位需落实招生计划和范围,保障考生权益,按志愿、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违规提前录取或招收“挂读生”、择校生,以及变相招收“借读生”。招生将坚持公开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入学管理上,学校将根据课程方案和学生选课情况合理排课编班,学籍管理部门将按录取名册和注册结果核准办理学籍,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点击查看《通知》详情。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