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沙镇跳跳蛙体育发展中心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并存在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等多处消防安全隐患。4月8日,珠海消防对此予以曝光。
据了解,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中,消防监督员根据行业部门移交及市民举报投诉内容,依法对该商铺开展举报投诉核查,检查期间场所正常营业。
检查中发现,场所属公众聚集场所,使用面积约1042平方米,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消防监督员现场告知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此外,场所室内装修、装饰,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如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发生火灾时会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不仅降低火场能见度,还会使人中毒,严重影响人员疏散和扑救。

场所室内装修、装饰,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场所内通风管道宽度超过1.2米,未设置喷头,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7.2.3条 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和特殊应用喷头的场所,当障碍物宽度大于0.6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场所内通风管道宽度超过1.2米,未设置喷头。
检查结束后,消防监督员向跳跳蛙体育发展中心随同检查工作人员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要求尽快整改相关隐患,并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珠海消防提醒,若市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可使用“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