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珠海市纪委监委通报202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其中,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53人,乡科级干部118人。
202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532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71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919件。立案1161件,其中立案县处级以上干部68人、乡科级干部145人。处分803人,其中党纪处分568人、政务处分297人;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53人,乡科级干部118人,一般干部49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583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202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63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785人次,占总人次的48.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692人次,占42.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8人次,占4.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88人次,占5.4%。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188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