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继续稳步提高珠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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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珠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503元提高至513元。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在11月底前发放到位,并做好提高标准后基础养老金差额的补发。提高基础养老金所需财政资金,由珠海市、区两级财政按珠府〔2020〕75号文第四十三条规定承担。
《通知》强调,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各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测算工作,确保财政资金按时足额划拨到位。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