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通报香洲区某东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超范围办学的违规培训行为。
据通报,某东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违规办学地址位于香洲区明达路21号1栋(珠海大道8号华发商都)4#楼1-2层,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社会人员文化培训)。
经查,该机构有2间大教室组织约35名学生分别开展数学和英语类学科类培训,另有多间小教室进行1V1学科类教学,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均未公示。
经现场问询机构负责人,该机构超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经营“中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社会人员文化培训”的办学许可范围,占用假期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在办学地址以外的场地无证办学。
根据相关规定,香洲区教育局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安全清退在场学员,退还学员缴纳的培训费用。同时,通过政策宣传和批评教育,要求其务必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在证照齐全前不得违规经营。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