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利益,在朋友圈兜售“三无”减肥药,累计销售金额16万余元。近日,一起非法制售有害假减肥药案在珠海斗门宣判,6名被告人获“有期徒刑+10倍惩罚性赔偿+登报道歉”三重处罚。
近日,斗门区检察院提起的陈某某、韦某甲、林某某、刘某某、古某某、李某某等6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判决。
据了解,2021年以来,陈某某网购并包装“三无”减肥胶囊后在朋友圈兜售。
1元多一颗的“三无”药丸,被陈某某装入网购的黄色中药袋中,搭配上网购的酵素梅子作为减肥套组,转身变成了老中医特别配制的“一人一方”减肥产品,在微信朋友圈以300多元的价格进行销售,经层层加价后,最高销售价格竟高达千元。
涉案物品
通过朋友圈的宣传,不到四个月时间,陈某某的购买者遍及省内,且上下家之间已形成较固定的分销模式。
与此同时,韦某甲、林某某、刘某某、古某某、李某某等5人在明知该胶囊为“三无”产品后,仍从陈某某处多次购买,在自己朋友圈向亲友及身边人推销,6人累计销售金额16万余元。
涉案胶囊
据购买者反馈,服用该胶囊后出现低血钾、换气过度综合症等不良反应。经检测,胶囊内含有国家禁止添加成分西布曲明。
该案中,陈某某等人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破坏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同时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公益,斗门区检察院采用“刑事公诉+公益诉讼”双惩治模式,在提起刑事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陈某某等6人承担销售价款10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市级媒体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24年6月26日,该案在斗门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8月28日,斗门区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四千元到四万元不等;判决支持10倍惩罚性赔偿总计166万余元,并要求6名被告人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判决生效后,斗门区检察院持续跟进落实本案被告人判决履行情况。截至目前,166万余元赔偿款已全部追缴到位,6名被告人已在《羊城晚报》上实名对其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西布曲明是什么?
据了解,西布曲明已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人服用后可能会引发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不良反应,严重时甚至会引发心律失常、心脏停搏和心肌梗死。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如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等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可直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也可拨打12309向人民检察院反映。
来源:今日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