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综合评估,珠海市金湾区获评“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是珠海唯一获评的行政区。
食品安全工作连续4年A级
黄立鱼被纳入国家级名录
近年来,金湾区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战略高度,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实施全程监管、科学监管,不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金湾区被《求是》杂志旗下中国小康网评为“2021中国放心食品百佳县市”;自2019年起,连续四年在珠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获评A级等级,被市政府通报表扬;2021年、2022年分别圆满完成第十三届和第十四届中国航展近39万人次的食品安全供应保障工作,做到“零投诉,零事故”; 获评“中国黄立鱼之乡”“中国桂虾之乡”,其中“金湾黄立鱼”被纳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名录。
全面遵循“四个最严”要求
累计快检食品20.72万批次
据了解,金湾区全面遵循“四个最严”要求,目前已形成区、镇、村(居)三级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大食安”格局。
顺民意暖民心,将“建立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建设农贸市场快检体系”“建设校园食品检测实验室”等项目列为区民生工程重点推进。食品监督抽检覆盖食品安全全环节、全业态,食品快检体系覆盖全区所有学校和农贸市场。
2021年以来,开展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共334份2062项次;
对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共44541批次,合格率99.97%;
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累计开展监督抽检8779批次,合格率96.8%;
累计快检食品20.72万批次,合格率98.8%,销毁不合格产品约2.59吨。
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
15种产品获国家认证
食品安全无小事,金湾区多措并举全力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拥有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2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省级菜篮子基地2家,特色水果莲雾等累计15种产品获国家绿色食品认证。
同时,金湾区开展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网络餐饮安全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专项检查行动。以查办大案要案为抓手,近三年全区共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49宗,侦破食品犯罪案件3宗,查获走私冻品1242吨。
全力做好两会、航展、高考等重大食品安全保障专项工作,做到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零投诉,零事故”。
此外,紧盯群众食安之盼,金湾区全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建成珠海市首个“食在金湾 安在心间”食品安全主题公园;面向全区食品相关行业生产者、经营者及市民定向宣传食品安全信息。
食品安全主题公园
金湾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金湾区将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巩固深化创建成果,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节日期间外出旅游、参加宴会、家庭聚餐等集体用餐机会增多,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
一、选购食品注意事项
1.采购食品时,应在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场、超市、食杂店等食品销售场所选购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
2.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或标签上是否标注有“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选购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查看盛放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有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存放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和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可能被污染、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4.选购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温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
5.选购猪肉、牛羊肉等畜禽肉产品时,要注意查看销售者是否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胴体上是否加盖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
6.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否标注有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产品信息。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不食用超过所标示有效期或变质的保健食品。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不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不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对于疾病患者绝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
7.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蘑菇,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不加工、不食用野生河豚鱼和未经有关部门备案养殖加工的河豚鱼。
二、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高(卡通脸型为绿色)的餐饮单位就餐,不要在无证流动食品摊贩处购买食品。
做好自我保护,餐前要洗手,倡导使用公勺公夹,注意食材是否新鲜,食物是否烧熟煮透,少吃生食、冷食。
三、自带食品注意事项
保证食品包装用具干净卫生,注意食品存放环境温度湿度和时间,严防长时间不当存放导致有害生物污染及食品腐败变质(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小时的熟食和剩余食品不要食用)。
选购银耳、木耳等相关食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不要购买鲜银耳。泡发木耳、银耳前,应检查其感官性状,发现受潮变质的不要食用;泡发木耳、银耳时间不宜过长,泡发后应及时加工食用;耳片不成形、发粘、无弹性或有异臭味的不能食用,隔天泡制的银耳、木耳及其加工制品不能食用。
四、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的外卖平台订餐,不选择“朋友圈”“微店”等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备案的订餐渠道订餐。
2.在订餐平台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确认经营资质。
3.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品配送时间,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五、其他事项
1.食品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餐食,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
2.消费者要多留意身体状况,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3.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