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广东了解到,近日,珠海市政府事故调查组通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台商总部大厦(主体工程)项目‘3·25’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3月25日8时37分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横琴台商总部大厦(主体工程)项目建筑工地发生一起较大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71万元。
事故发生后现场坍塌照片
经调查认定,横琴台商总部大厦(主体工程)项目“3·25”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当天,经福建高刻度公司安全员黄承约申请,上海宝冶公司项目部工程部部长李玉康同意,中核华兴达丰公司塔吊班组使用3#塔吊配合福建高刻度公司将4吊加工好的成品钢筋吊运至核心筒第23层钢筋周转平台。
约8时37分,钢筋周转平台工字钢梁突然发生坍塌,3名工人随钢筋、工字钢梁及压型钢板等从第23层坠落,相继击穿第22层、第21层已铺设的压型钢板及已基本绑扎完成的钢筋,第22层和第21层3名工人同时发生坠落,正在第20层楼面作业2名工人被坠落坍塌物击中。以上8名工人被坠落坍塌物掩埋在第20层楼面。
事发部位
经现场紧急营救,事故最终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3人送往医院救治,2人轻微受伤现场自行脱困。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翼缘板和腹板厚度未达到20a工字钢标准的2条工字钢梁搭建的钢筋周转平台上,3月24日晚吊运到平台的钢筋在未搬离前,25日早第一吊钢筋集中堆放在北侧工字钢梁上。叠层、偏北堆放的钢筋导致北侧工字钢梁上翼缘板发生局部弯曲变形,腹板随之屈曲,北侧工字钢梁失稳下坠;北侧工字钢梁失稳下坠带动南侧工字钢梁失稳破坏,导致整个平台垮塌故。
在此次事故的主要教训中,事故调查报告提到,台商总部大厦公司项目部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建设单位项目部相关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项目上存在的人员配置问题未提出整改要求,对施工现场长期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未有效消除。
上海宝冶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对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负总责,未按照相关规定和投标承诺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未牵头负责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未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未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搭设钢筋周转平台,未对搭设完成的钢筋周转平台严格进行验收,未及时转运钢筋周转平台上的钢筋。安全生产检查和巡查力度不足。对塔吊作业、核心筒钢筋周转平台等安全事故易发的常规作业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对涉及事故的劳务分包单位未采取有效安全管理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建议将上海宝冶公司事发项目部实际负责人(报建技术负责人)陈波,上海宝冶公司事发项目部工程部部长、施工主管李玉康,广东明正公司事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黄章湘,福建高刻度公司事发项目土建工程现场负责人郑志煌,福建高刻度公司事发项目土建工程现场安全员黄承约五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对台商总部大厦公司、上海宝冶公司等5家公司,杨永祥、刘柄进、高武久等14人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方面的问题及相关材料,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合作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对有关人员的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意见,由合作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提出。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