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中山市古镇镇结合产品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持续加大对辖区灯具等重点行业监管力度。接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后,执法人员迅速出击,依法对辖区某企业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次涉案灯具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法定减轻处罚情形,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3C认证是安全底线,未取得认证的产品可能存在漏电、起火等安全隐患;进货查验是法定义务,经营者须向供货商索要并核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不得采购、销售“三无”或未经认证产品;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一旦被查处,将面临高额罚款,若引发安全事故,还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凤凰网广东发自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