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电梯更新纳入提取范围,支持家庭成员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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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积金:电梯更新纳入提取范围,支持家庭成员互助

据“中山公积金”公众号7月14日消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多项便民惠民举措。其中,电梯提取政策在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基础上,正式将更新电梯纳入提取范围,并全面支持职工家庭成员互助提取公积金。

根据新政,凡对既有本市住宅房屋共有部位增设或更新电梯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对象不仅包括房屋产权人本人,还扩大至其家庭成员,涵盖配偶、子女、父母以及配偶的父母。

在提取额度与频次方面,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因增设或更新电梯而实际分摊的支出费用。申请人可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提取一次,且该提取业务不受常规提取时间间隔的限制。

办理该业务所需材料包括:提取人身份证明或社保卡,不动产权证书,增设或更新电梯的报建批复文件、施工合同、发票及费用分摊比例协议,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若涉及家庭成员提取,还需提供相应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文件

政策问答

Q1 父母的房子加装或更新电梯,可以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对既有本市住宅房屋共有部位增设或更新电梯的,产权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可以共同提取住房公积金。

Q2 线上可以办理电梯更新提取公积金业务吗?

答:可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平台办理。也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前台办理。

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热线12345、12329。

凤凰网广东发自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