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山市南区街道查处一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弄虚作假案件,涉事公司被依法处以20万元罚款。
据了解,涉事公司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过程中,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却在验收材料中虚构“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等内容。

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调阅验收材料、卫星图等方式,全面固定相关证据,查明该公司存在环保验收弄虚作假的违法事实。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鉴于其公开道歉并承诺整改,符合从轻处罚条件,南区街道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
生态环境部门提醒,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在项目建设、环保验收及生产经营全过程坚守诚信底线,杜绝弄虚作假、蒙混过关行为,确保环保设施建设真实、合规、可追溯。
凤凰网广东发自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