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3日,中山市三角镇应急管理局发布通告,明确春节期间该镇化工园区及危化品生产企业周边、林区边缘、烟花爆竹售卖点周边等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详情如下:
关于春节期间特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春节期间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火灾及安全事故,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三角镇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宜提醒如下:
一、化工园区及危化品生产企业周边区域禁止燃放
高平化工园区内分布有化工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品,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安全事故。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高平化工园区及园区外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二、林区边缘禁止燃放
为防范森林火灾,保护林木资源,禁止在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三、烟花爆竹售卖点周边限制燃放
为确保烟花爆竹售卖点及周边安全,售卖点3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爆竹等地面类烟花爆竹产品;售卖点8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组合烟花等升空类烟花爆竹产品。
四、其他禁止燃放区域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内、建筑物的房顶、楼道、阳台、窗口、室内等法律、法规禁止或其他不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建议有燃放需求的群众前往镇内指定地点燃放(和谐路附近)。请广大居民积极响应,相互提醒,共同维护春节期间的平安祥和。
祝大家春节愉快,阖家安康!
三角镇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

三角镇烟花爆竹燃放点
凤凰网广东发自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