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未经检疫生猪 中山民众街道立案处罚2名违法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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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经检疫生猪 中山民众街道立案处罚2名违法行为人

近日,中山市民众街道立案查处一起销售未经检疫生猪违法行为,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以严格执法筑牢动物疫病防控和肉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与群众身体健康。

在民众街道农业部门开展的日常监管排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居民黄某涉嫌销售未经检疫生猪。经查实,黄某在未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情况下,将自家饲养的3头仔猪售予陈某。陈某购得该批仔猪后,于当日自行运输并转手销售,全程未补办检疫手续。二人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民众街道对此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

执法部门提醒,动物检疫是疫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养殖业主、经营户需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检疫义务。养殖户销售动物前须提前申报检疫并取得合格证明;收购、运输者要查验留存合格证明,杜绝收购运输无证动物。

市民若发现非法销售、运输生猪等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760-85166704提供线索,共同守护食品安全防线。

凤凰网广东发自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