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自来水价格2月起调整 居民用水推行全市统一阶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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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自来水价格2月起调整 居民用水推行全市统一阶梯收费

为保障城市供水健康发展,规范水价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日前,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新机制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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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本次调整覆盖全市三大水务价区,不同价区水价调整有所差异。其中,公用水务价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调整为1.8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2.45元/立方米;粤海水务价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调整为1.62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92元/立方米;坦洲水司价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维持现行1.76元/立方米、1.99元/立方米不变。三大价区特种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7元/立方米。

在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完善方面,中山将全面推行“一户一表”居民阶梯水价,阶梯级差按1:1.5:3比例执行。水量基数实现全市统一,5人及以下家庭每月0-25立方米为第一阶梯,26-36立方米为第二阶梯,36立方米以上为第三阶梯;每户超5人时,每增加1人,前两阶梯水量上限各增加5立方米。同时,合表水价按居民第一阶梯价格统一提高0.08元/立方米,适用特定非居民用水户及未实现抄表到户的部分居民用水户。

此次新政还建立自来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包括与水资源税等额同向联动机制,以及按价区联动调整机制,后续供水区域归入相关价区可直接适用对应水价标准,相关调整无需另行召开价格听证会。

在配套措施方面,新政强化对困难群体的保障。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认定的特定困难群众及“五老”人员等,每月每户可减免8立方米的水费。此外,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完成改造并移交供水企业后,相关运维及电费将由供水企业承担。

凤凰网广东发自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