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井道防护缺失 中山南头通报3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广东
广东 > 城市 > 中山 > 正文

电梯井道防护缺失 中山南头通报3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为强化警示教育,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近日,中山市南头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通报了近期建筑领域查处的3起质量安全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案例一:塔吊作业临近高压线未有效防护

执法人员对南头镇某在建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时,1#、2#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旋转半径覆盖高压线,且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此行为违反《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相关规定,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涉事施工单位因未履行及时排查并督促消除事故隐患的职责,其项目负责人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处以16000元罚款。

图片

案例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在对另一项目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名司索工无法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该情况同样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施工单位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项目负责人被依法处以16000元罚款。

图片

案例三:电梯井道防护缺失

第三起案例中,某项目施工现场电梯井道内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且井口未设置防护门,此安全隐患被明确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因此被追究责任,并处以16000元罚款。

图片

南头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提醒,全镇各建筑工地及相关企业单位务必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要全面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排险除患,坚决防范遏制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凤凰网广东发自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