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2025)在广州天河举办。论坛以“改革·法治·湾区:制度型开放新探索”为主题,为探索制度型开放新路径倾注法治力量,服务大湾区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仲裁研究院院长,美国法研究院院长孔庆江受邀出席,并在分论坛三就广州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路径进行了主旨分享。
在论坛现场,他不仅分享了制度建设的路径思考,也在接受凤凰网专访时进一步强调,仲裁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尤其在涉外商事争端解决中,当事人对程序灵活性的诉求尤为突出。
图: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仲裁研究院院长,美国法研究院院长孔庆江
孔庆江指出,一个成熟的仲裁机构,必须在仲裁规则中明确赋予当事人更大的自主权,包括是否开庭、仲裁员组成、仲裁时限乃至裁决复议等方面的自由选择。这不仅体现了“中国范”,更是与国际主流仲裁规则接轨的“国际范”。同时,法院的尊重与支持也至关重要,只有真正承认当事人的自主约定,仲裁结果才能获得稳定的司法保障。
“我们不会照搬普通法,但完全可以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提供更灵活、更国际化的解决方案。”孔庆江强调,“中国式的仲裁路径”在于尊重当事人对程序规则和适用法律的自主选择——无论是选择本土规则还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示范仲裁规则,抑或在实体法律上选择英国法、新加坡法、香港地区法律,都应得到承认。
在孔庆江看来,中国仲裁的未来,不是改变本国法律制度,而是在制度允许的空间内最大化尊重当事人。“这既是中国特色,也是中国智慧,更是让中国仲裁走向国际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