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治兴则国家兴。近年来,广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部署要求,始终将法治作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以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以创新深化治理实践,书写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广州答卷”。市委政法委统筹从8月至9月开展“激情全运 法治同行”2025年广州法治建设主题宣传月活动,并在“广州政法”新媒体端特别推出“激情全运 法治同行”专栏专题,全景展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领域的丰硕成果,传递法治广州的力度与温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最高法院关于先行调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构建完善“向前促进源头纾解,全面深化先行调解,向后拓展全程调解”的全流程贯穿式调解工作格局,做深做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
以综治中心为枢纽 推动纠纷在源头“减量”
扎实推进全覆盖入驻。印发参与区级综治中心运行的工作指引,全市法院共选派205名业务骨干,全面进驻11家区级和177家镇(街)级综治中心,就地开展指导调解、诉调对接、便民诉服、群众接访等工作,实现司法资源与基层治理平台的无缝衔接。
因地制宜创新诉调衔接方式。白云、番禺、从化等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综治中心法院分中心或联动工作室,黄埔、荔湾等法院在综治中心设置速裁法庭、共享法庭等,实现综治与法院服务“双向直通”,让群众“最多跑一地”。
深化矛盾纠纷协同调处。出台《广州法院与区级综治中心协同调处民商事纠纷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促推法院与综治中心资源整合、工作衔接、业务协同,截至目前已协同调处纠纷1.8万件。探索建立“法院示范判决+综治类案调解”模式,推动批量纠纷高效化解。
以先行调解为抓手 推动解纷力量“聚合”
健全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坚持“走出去”凝共识,构建涵盖行政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等280家单位的“法院+”纠纷化解大格局。积极“引进来”聚合力,与劳动、住建、金融等16个常见纠纷领域的67家“总对总”组织建立诉调对接。因地制宜打造特色队伍,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委老干局探索建立“银枫和事”退休干部前端解纷机制,培育发展“银发”调解队伍;吸纳59名港澳台及外籍调解员,创新“港澳台外+内地”双调解模式高效化解跨境纠纷。
构建涵盖行政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的“法院+”纠纷化解大格局
推动市场化调解提质扩面。积极落实《广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进一步加大市场化调解机制推广力度,建立起民事案件公益调、商事案件有偿调的二元局面。会同市司法局推动成立了全国首家市级多元解纷中心,严格筛选、积极吸纳54家市场化调解组织,今年以来通过市场化调解机制成功化解商事纠纷4812件,涉及标的额35.1亿元。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建立“法官+调解员”结对指导机制,联合共建“穗穗和”多元解纷课堂品牌,选任42名审判经验丰富、调解实绩突出的审判骨干组建全市法院调解业务培训师资团,提升解纷队伍能力水平。
以案结事了为目标 推动纠纷化解“增效”
促进批量纠纷源头化解。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二号司法建议”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法院、金融机构、调解组织三方合作机制,推动批量纠纷以调解方式“一揽子”实质化解,2022年以来非诉化解金融纠纷22.3万件,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创新一审判决后调解机制。充分利用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已有一定心理预期的窗口机会,在上诉过程中同步开展释法答疑、引导调解等工作,让矛盾在基层“画句号”。
法官在判后对当事人释法答疑
依托全市法院13家执行事务中心,在执行立案前主动加强教育引导、释法明理,实现“末端执”到“前端治”的有效转变。会同基层自治力量创新“法官+网格员+调解员”执前调解三人小组等机制,推动问题化解于“执行前”。
今年7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举办第四届广州法院十佳特邀调解员、十大多元解纷案例表彰暨2025年特邀调解员业务培训,展现社会多方主体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良好成效,突出多元解纷工作覆盖面广、惠及民生、服务营商、高效便捷等优势特点,是“枫桥经验”和法治精神在基层实践的丰硕成果。
接下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与综治中心、社会力量的协调联动,深度融入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创新,不断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州、平安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