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 2025年秋季起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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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 2025年秋季起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意见》以“强化普及普惠、稳妥有序推进、加大政府投入、经费合理分担”为原则,覆盖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及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适龄儿童。免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财政保障方面,中央与地方按区域分档分担补助资金:第一档中央财政分担80%,第二档中央财政分担60%,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中央财政分担50%。财政部将定期评估并动态调整补助标准,周期不超过3年。同时,《意见》要求适时研究建立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资助制度,明确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意见》明确,各省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补助标准,并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学籍管理与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来源:中国政府网